2023年3月17日 星期五(农历)二月廿六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咨询详情

提交内容

  • 咨询标题:

    关于个人公积金停缴问题

  • 姓  名:

  • 提交日期:

    2025-03-18

  • 咨询内容:

    参加新公司给缴纳公积金,查到巴盟有个人公积金账号,需要停缴公积金个人账户,我这边停缴个人账户的话,未来这边公司不缴纳公积金后,我还能继续缴纳个人账户吗?到时候需要什么手续才能继续缴纳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答复情况

  • 受理日期:

    2025-03-20

  • 答复单位:

    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答复日期:

    2025-03-20

  • 答复内容: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因此,一个人名下不能有两个公积金账户。
    根据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操作规程》第二十二节,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欠缴住房公积金2个月及以上的,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资金类相关业务;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结清且连续欠缴住房公积金4个月的,由公积金中心通知缴存人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办事大厅办理账户注销。
    根据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实施细则灵活就业人员办理账户注销后不得再次申请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