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内容
咨询标题:
租房提取
姓 名:
提交日期:
2025-05-30
咨询内容:
封存不满六个月不能办理租房提取吗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答复情况
受理日期:
2025-06-09
答复单位:
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根据政策要点,缴存人本人及配偶在巴彦淖尔区域内的工作地或缴存地无所有权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缴存人须在中心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且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及以上方可提取。
主办: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蒙ICP备10001983号
联系电话:0478-8988600 E-Mail:bynrg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