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7日 星期五(农历)二月廿六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咨询详情

提交内容

  • 咨询标题:

    事业编离职人员如何处理公积金?

  • 姓  名:

  • 提交日期:

    2025-06-20

  • 咨询内容:

    今日办理离职时,单位计财处让我签《缴存职工同意注销账户承诺书》,我就签了。后续觉得不对,我是想“冻结”,不是“注销”。然后作为异地贷款买房时使用。我是不是签错了协议?本人家在呼市,户口在呼市,单位在巴市。想之后异地贷款买房。但是离职后,1年内没有再找工作的打算,这样,我的公积金该如何处理呢?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答复情况

  • 受理日期:

    2025-06-23

  • 答复单位:

    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答复日期:

    2025-06-23

  • 答复内容:

    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 住房公积金账户属正常缴存状态的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发生停缴的,启封并补缴满6个月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离职停缴后处于封存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