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预决算公开补充资料的报告
市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抽查问题整改情况的通知》内财监【2019】62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进行了整改,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部分不够全面,现予以补充报告如下:
一、关于补充预算编制目录问题
2018年预算编制目录如下:
目录
一、中心主要职能职责
二、中心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三、2018年度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绩效评价
七、名词解释
二、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公开说明中第三部分预算安排情况中以第四项进行了补充说明如下: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基本支出中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统一安排到项目支出公积金增值收益中,2018年公积金运行经费332万元,较上年增加122万元,增长58.09%。主要包括: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20万元,水费6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15万元,取暖费20万元,物业管理费21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25万元,租赁费50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劳务费8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万元,手续费30万元,专用材料费30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