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的决定要求,现就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二、贷款利率调整时间:
2024年5月18日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按原利率执行,2025年1月1日起调整为按新利率执行。
2024年5月18日以前已申请未发放的和2024年5月18日以后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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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期限 |
首套房 |
第二套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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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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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以下(含5年) |
2.6% |
2.35% |
3.025% |
2.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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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以上 |
3.1% |
2.85% |
3.575% |
3.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