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 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1 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关于 2021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 2021 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 2021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 2021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 2021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 2021 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 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 2021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 2021 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单位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单位职能
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是巴彦淖尔市住建部门所属的副处级事业单位。
(二)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市政府、市编委会有关规定,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承担全市住 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使用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草拟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承担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情况等工作;
承担住房公积金的核算、提取、使用工作;
承担住房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工作;
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会计核算科、稽核科、归集科、资金运用科、信息科。本单位无下 属单位。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 2021 1. 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 1 家,详细情况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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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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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一、关于 2021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12044.92 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 231.49 万元,增长 1.96%,变动原因: 本年在职人员调资以及新增在职人员。
2021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12044.92 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 231.49 万元,增长 1.96%, 变动原因:本年在职人员调资以及新增在职人员。
二、关于 2021 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 2021 年度收入总计 12044.92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 11876.41 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168.51 万元;支出总计 12044.92 万元,其中:结余分配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168.51 万元。与 2020 年度相比, 收入支出总计增加 231.34 万元,增长 1.9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财政公补增加。
(二)关于 2021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21 年度收入合计 11876.41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1876.41 万元,占 100%。
(三)关于 2021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21 年度支出合计 11876.41 万元,其中:基本支514.74 万元,占 4.33%;项目支出 11361.66 万元,占 95.67%。
(四)关于 2021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21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12044.92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168.51 万元;支出总计 12044.92 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 168.51 万元。与 2020 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 231.34 万元,增长 1.96%。
(五)关于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876.4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14.74 万元,占 4.33%;项目支出 11361.66 万元,占 95.6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1876.41 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62.98 万元,增长 0.53%,变动原因:在职人员调资、新增在职人员。
1.一般公共服务(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 334.13 万元,决算支出 419.5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3.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新增录用人员 4 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 7.88 万元,决算支出 8.26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104.8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 本年新增退休人员 4 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 34.18 万元,决算支出 34.1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 0 万元, 决算支出 15.1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51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新增退休人员 4 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 3.57 万元,决算支出 3.4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7.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新增退休人员 4 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 医疗(项)年初预算 25.77 万元,决算支出 24.8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6.5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新增退休人员 4 人。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 8.48 万元,决算支出 9.2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新增在职人员 4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 10600 万元,决算支出 106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年初预算 800 万元,决算支出 761.6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5.2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疫情原因培训次数减少、公 务接待减少,其他材料在招标过程中缩减预算,节约开支。
(六)关于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14.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514.74 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 253.22 万元、津贴补贴 33.06 万元、绩效工资 59.5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4.18 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5.13 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4.89 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9.23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49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付 73.8 万元、退休费 8.26 万元。较上年减 3.27 万元, 主要原因是:本年有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0 万元较上年减少 0 万元。
(七)关于 2021 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完成预算的85.83%,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 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 算的1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 成预算的15%。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 异情况的原因:因本年疫情原因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用餐故公 务接待费减少。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21 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10.3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0 万元,占 97.09%;公务接待费支出 0.3 万元,占 2.91%。具体情况如下: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 0 人次。较上年减少 0 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车均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 0 减少 0 万元 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10 万元,用于市中心和旗县分中心公务用车,车均运维费 1.25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 有量为 8 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 0.3 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 0.3 万元,接待 2 批次,共接待 21 人次。主要用于其他盟市业务交流接待。国(境)外接待费 0 万元,接待 0 批次,共接待 0 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0 万元。
(八)关于 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 0 万元。与上年相比, 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支出决算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九)关于 2021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2021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 万元,与上年相比,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支出决算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减少) 0%。
(十)关于 2021 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 年,单位(单位)预算安排项目 1 个,实施项目 1 个,完成项目 1 个,项目支出总金额 11361.66 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 11361.66 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0 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0 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 2021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比 2020 年增加 0 万元,增长 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比2020 年增加 0 万元,增长 0%;政府采
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比 2020 年增加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 0%。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 2021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 万元,比 2020 年减少 0 万元,降低 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8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8 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套,比 2020年减少 0 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套,比 2020 年减少 0 套。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7 个,二级项目 23 个,共涉及资金761.66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0 个,共涉及资金 0 万元, 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组织对“ 住房公积金管理经费”1 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 本次评价主要是针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各旗县(区)分中心服务及业务开展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实现产出情况;取得效益情况等,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1.6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经费 ”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住房公积金管理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 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单位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 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单位绩效目标的实施。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在单位决算中反映“ 住房公积金管理经费 ”1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住房公积金管理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 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4.21 分。全年预算数为 761.66 万元,执行数为 761.66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 1:保证中心和各旗县分中心业务正常运行
目标 2: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目标 3:利用公众服务平台加快政策宣传、更好的服务广大缴存者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各旗县分中心和政务中心业务正常运行,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蒙速办、小程序已上线正常运 行。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数量指标
1)财政供养人员,目标值等于 43.0 人,实际完成 43 人, 分值 5,得分 5。
2)外出调研、培训次数,目标值大于等于 20.0 次,实际完成 10 次,分值 5,得分 2.5。
3)办公设备购置,目标值等于 30.0 套,实际完成 34 套, 分值 5,得分 5。
4)信息网络构建种类,目标值等于 6.0 种,实际完成 6 种, 分值 5,得分 5。
5)租赁电路,目标值等于 8.0 条,实际完成 8 条,分值 3, 得分 3。
6)外聘劳务人员,目标值等于 17.0 人,实际完成 17 人, 分值 3,得分 3。
2、质量指标
7)新系统上线运行,目标值正常,实际完成正常,分值 3, 得分 3。
8)信息系统等保级,目标值三级,实际完成三级,分值 3, 得分 3。
9)培训合格率,目标值大于等于 90.0%,实际完成 94%,分值 3,得分 3。
10)公积金覆盖率,目标值大于等于 90.0%,实际完成 90%, 分值 3,得分 3。
11)公积金使用率, 目标值大于等于 90.0%, 实际完成86.1%,分值 3,得分 2.87。
12)公积金个贷率, 目标值大于等于 90.0%, 实际完成69.6%,分值 3,得分 2.32。
3、时效指标
13)新系统上线培训,目标值大于等于 90.0%,实际完成95%,分值 1,得分 1。
14)培训合格率,目标值大于等于 90.0%,实际完成 93%, 分值 1,得分 1。
4、成本指标
15)全年“三公”经费,目标值等于 14.0 万元,实际完成10.3 万元,分值 1,得分 1。
16)人均差旅成本,目标值小于等于 320.0 元,实际完成150 元,分值 1,得分 1。
17)电路租赁成本,目标值大于等于 5.0 万元,实际完成5.9 万元,分值 1,得分 0。
18)信息网络构建,目标值小于等于 10.0 万元,实际完成43.5 万元,分值 1,得分 0。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
6、社会效益
19)公积金窗口服务,目标值有所优化,实际完成有所优化, 分值 10,得分 10。
20)公积金事宜办理,目标值有所优化,实际完成有所优化, 分值 10,得分 10。
7、生态效益
8、可持续影响
21)住房公积金使用,目标值长期,实际完成长期,分值10,得分 10。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9、服务对象满意度
22)公积金使用用户,目标值大于等于 90.0%,实际完成90%,分值 5,得分 5。
23)上级主管部门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 90.0%,实际完成 90%,分值 5,得分 5。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 94.21 分,等级为 A。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住房公积金管理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项目绩效目标
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目前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安全存 在风险点,为风险防控带来一定难度。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但存在部分预算确定的资 金量与工作任务不相匹配,预算资金分配依据不够充分,资金 分配额度不合理的情况。
下一步改进措施:
制定合理的项目绩效目标,逐年压缩经费支出,使财政预 算资金效益最大化,并保证项目按照预算编制及项目绩效目标 如期完成。
措施及办法。
建立健全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和业务管 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2.住房公积金项目自评综述:
自评得分 94.21 分,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 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单位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 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 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 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 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单位绩效目标的实施。
(三)单位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简述参考格式:以“住房公积金管理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自评得分 94.21 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单位(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 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 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 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 本级财政单位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单位 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 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 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 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 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 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 位的单位,参照此口径公开本单位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 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 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 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单位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 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 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晓庆 联系电话:0478-8988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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