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单位职能
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是巴彦淖尔市住建部门所属的副处级事业单位。
(二)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市政府、市编委会有关规定,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使用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草拟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承担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情况等工作;
承担住房公积金的核算、提取、使用工作;
承担住房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工作;
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我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会计核算科、稽核科、归集科、资金运用科、信息科。我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2年单位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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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三、2022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我单位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本年业务收入26555.32万元,同比增长1.81%,业务支出14874.64万元,同比增长9.98%,实现增值收益11680.68万元,同比下降6.98%。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7008.4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29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374.27万元。上缴财政管理费用1298万元,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374.27万元。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5,996.4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698.05万元,增长361.83%,变动原因:一是其中4503万元为1-5月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财政公补,预算由财政统一编制,决算由我单位编制,二是本年新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在职人员调薪、6月份开始住房公积金财政公补由缴存单位送缴;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048.46万元,减少50.22%。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5,996.46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5,938.7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5937.7万元,减少50%,变动原因:本年度我单位改变缴存方式,住房公积金财政公补从5月份变更为各缴存单位送缴。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57.7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10.76万元,减少65.73%,变动原因:根据《关于做好全市沉淀资金大起底转向行动有关事宜的通知》(巴财库【2022】793号)文件,我单位本年上缴沉淀资金。
(二)支出决算总计5,996.46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5,938.7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5937.7万元,减少50%,变动原因:本年度我单位改变缴存方式,住房公积金财政公补从5月份变更为各缴存单位送缴。
2.结余分配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57.75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应付单位和个人保证金、应付其他单位款以及代收代缴职工五险一金。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10.76万元,减少65.73%,变动原因:根据《关于做好全市沉淀资金大起底转向行动有关事宜的通知》(巴财库【2022】793号)文件,我单位本年上缴沉淀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5,938.71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38.71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单位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5,938.71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668.37万元,占11.25%;
本年项目支出5,270.34万元,占88.75%;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5,996.4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698.05万元,增长361.83%,变动原因:变动原因:一是其中4503万元为1-5月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财政公补,预算由财政统一编制,决算由我单位编制,二是本年新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在职人员调薪、6月份开始住房公积金财政公补由缴存单位送缴;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048.46万元,减少50.22%,变动原因:本年度我单位改变缴存方式,住房公积金财政公补从5月份变更为各缴存单位送缴。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5,938.71万元。与年初预算5,938.71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499.0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92.83万元。其中: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406.19万元,决算支出49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本年新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二是在职人员调薪。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98.3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0.42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7.88万元,支出决算2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1.1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一是我单位新增退休人员,二是退休人员追加取暖补贴和生活补贴。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46.89万元,支出决算68.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本年新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追加养老保险,二是本年在职人员养老基数调整。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新增退休人员。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3.15万元,支出决算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本年在职人员调整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二是本年新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39.9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62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4.55万元,支出决算2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本年新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追加医疗保险,二是在职人员医保调整基数。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9.76万元,支出决算1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9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本年新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追加医疗保险,二是在职人员医保调整基数。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5,301.4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501.41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53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6.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其中4503万元为1-5月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财政公补,预算由财政统一编制,决算我单位编制,二是我单位追加在职人员6-12月住房公积金财政公补31.07万元。
2.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年初预算800万元,决算支出76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疫情原因下半年旗县考核取消、培训次数减少、公务接待等相应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668.3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68.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34.95万元、津贴补贴62.12万元、奖金14.85万元、绩效工资87.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8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4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4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97万元、退休费21.37万元、住房公积金31.07万元。
(二)公用经费0万元。
我单位无公用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5,270.3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737.83万元。主要包括:30013-住房公积金4503万元(为1-5月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财政公补)、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2.07万元、3011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2.75万元(为我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根据财政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59号)文件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社会保障费、业务费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89.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98万元、印刷费18.41万元、手续费15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3.9万元、邮电费3.55万元、取暖费16.87万元、物业管理费25.81万元、差旅费2.52万元、维修(护)费59.99万元、租赁费29.96万元、培训费2.38万元、劳务费136.99万元、工会经费7万元、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96万元。
(三)资本性支出142.99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构建0.2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6.73万元、大型修缮18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08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1万元,支出决算9.58万元,完成预算的87.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9.58万元,完成预算的95.8%;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疫情原因减少外出以及公务接待。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9.5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42万元,减少4.2%,变动原因:因疫情原因,本年减少外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3万元,减少300%,变动原因:因疫情原因,本年减少公务接待。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1个,实施项目1个,完成项目1个,项目支出总金额5,270.34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57.75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5,270.34万元,本年其他资金0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11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6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42.35%,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9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767.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4.56%;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1个项目立项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与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职责相符,组织实施过程中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力,但仍存在部分绩效目标设置于实际完成数量偏差较大的问题,在下一阶段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和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结合实际合理设置绩效目标,以及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相关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保存。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住房公积金管理经费”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共1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住房公积金管理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29分。全年预算数为800万元,执行数为767.34万元,完成预算的95.92%。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新系统正常使用、外出调研和培训次数20次、培训合格率大于等于90%、租赁电路8条、信息系统等保级达标、公积金覆盖率大于等于90%、公积金使用率大于等于90%、公积金个贷率大于等于80%、贷款发放时效小于等于5个工作日、公积金支取时效即时办理、积金窗口服务和公积金事宜办理有所优化、公积金使用用户满意度大于等于90%。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住房公积金管理经费 |
||||||||||
|
主管部门 |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800.00 |
800.00 |
767.34 |
10 |
95.92 |
9.59 |
|||||
|
其中:财政拨款 |
800.00 |
800.00 |
767.34 |
—— |
95.92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
年度总体 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目标1:保证中心和旗县分中心业务正常运行 |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财政供养人员 |
正向 |
等于 |
43 |
43 |
人 |
3 |
3 |
|
|
外出调研、各分中心人员培训 |
正向 |
大于等于 |
20 |
18 |
次 |
3 |
2.7 |
因疫情原因,减少培训次数 |
|||
|
办公设备购置 |
正向 |
等于 |
30 |
44 |
套 |
3 |
3 |
|
|||
|
信息网路构建 |
正向 |
等于 |
6 |
6 |
种 |
2 |
2 |
|
|||
|
租赁电路 |
正向 |
等于 |
8 |
8 |
条 |
2 |
2 |
|
|||
|
外聘劳务人员 |
正向 |
等于 |
19 |
0 |
人 |
2 |
2 |
|
|||
|
质量指标 |
新系统上线运行 |
定性 |
|
正常 |
正常 |
|
3 |
3 |
|
||
|
信息系统等保级 |
定性 |
|
三级 |
三级 |
|
3 |
3 |
|
|||
|
培训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3 |
3 |
|
|||
|
公积金覆盖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2 |
2 |
|
|||
|
公积金使用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2 |
2 |
|
|||
|
公积金个贷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2 |
2 |
|
|||
|
时效指标 |
贷款发放时效 |
反向 |
小于等于 |
4 |
4 |
天 |
5 |
5 |
|
||
|
公积金支取时效 |
定性 |
|
即时办理 |
即时办理 |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工资性支出 |
反向 |
小于等于 |
235 |
234.83 |
万元 |
3 |
3 |
|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反向 |
小于等于 |
440 |
389.58 |
万元 |
4 |
3 |
|
|||
|
资本性支出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25 |
142.99 |
万元 |
3 |
2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公积金窗口服务 |
定性 |
|
有所优化 |
有所优化 |
|
10 |
9 |
|
|
|
公积金事宜办理 |
定性 |
|
有所优化 |
有所优化 |
|
10 |
9 |
|
|||
|
可持续影响 |
住房公积金使用 |
定性 |
|
长期 |
长期 |
|
10 |
9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5 |
5 |
|
|
|
上级主管部门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0 |
% |
5 |
5 |
|
|||
|
总分 |
100 |
94.29 |
|
||||||||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住房公积金管理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 94.29 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管理费主要用于保障全市7个旗县(区)分中心公积金服务窗口从事归集、提取、贷款等前台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以及中心35个聘用人员,17个劳务派遣人员基本工资等。
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目标1:保证中心和旗县分中心业务正常运行
目标2: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目标3:利用公众服务平台加快政策宣传、更好的服务广大缴存者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1、本次评价主要针对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各旗县(区)分中心服务及业务开展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实现项目产出情况;取得效益情况等。
2、绩效监控是保障我中心实现绩效目标、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对及时发现并纠正绩效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全面、如期完成有重要意义。
3、我中心高度重视绩效监控,按照文件要求做好部门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的绩效目标执行偏差和管理漏洞,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纠正,不断改进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80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00.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80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00.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767.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67.34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三)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我中心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年初预算数为8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00万元,1-6月阶段实际执行288.87万元,执行率为36.11%,全年预计执行790万元。
预期目标:
1、保证中心和旗县分中心业务正常运行;
2、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3、利用公众服务平台加快政策宣传、更好的服务广大缴存者。
截止2022年12月底项目资金累计支出767.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67.4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1、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234.83万元;2、市中心及各旗县分中心商品和服务支出389.58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3、资本性支出142.99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构建。按照项目年初预算“年度项目执行进度”持续推进,项目主要指标基本完成,但由于本年度受疫情的影响,业务人员培训学习、调研未能完成年初计划,项目资金结余3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2.6万元。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8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执行预算资金767.40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95.93%;
3、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符合财政部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国家财经法规和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流程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规范经费管理,厉行节约。资金不存在截留、转移、侵占和挪用的情况。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财政供养人员,目标值等于43人,实际完成43人,分值3,得分3。
2)外出调研、各分中心人员培训,目标值大于等于20次,实际完成18次,分值3,得分2.7。
3)办公设备购置,目标值等于30套,实际完成44套,分值3,得分3。
4)信息网路构建,目标值等于6种,实际完成6种,分值2,得分2。
5)租赁电路,目标值等于8条,实际完成8条,分值2,得分2。
6)外聘劳务人员,目标值等于19人,实际完成0人,分值2,得分2。
2、质量指标
7)新系统上线运行,目标值正常,实际完成正常,分值3,得分3。
8)信息系统等保级,目标值三级,实际完成三级,分值3,得分3。
9)培训合格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90%,分值3,得分3。
10)公积金覆盖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90%,分值2,得分2。
11)公积金使用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90%,分值2,得分2。
12)公积金个贷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90%,分值2,得分2。
3、时效指标
13)贷款发放时效,目标值小于等于4天,实际完成4天,分值5,得分5。
14)公积金支取时效,目标值即时办理,实际完成即时办理,分值5,得分5。
4、成本指标
15)工资性支出,目标值小于等于235万元,实际完成234.83万元,分值3,得分3。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目标值小于等于440万元,实际完成389.58万元,分值4,得分3。
17)资本性支出,目标值小于等于125万元,实际完成142.99万元,分值3,得分2。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
6、社会效益
18)公积金窗口服务,目标值有所优化,实际完成有所优化,分值10,得分9。
19)公积金事宜办理,目标值有所优化,实际完成有所优化,分值10,得分9。
7、生态效益
8、可持续影响
20)住房公积金使用,目标值长期,实际完成长期,分值10,得分9。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
21)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90%,分值5,得分5。
22)上级主管部门,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0%,分值5,得分5。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4.29分,等级为A。
四、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住房公积金管理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目前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安全存在风险点,为风险防控带来一定难度。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部分预算确定的资金量与工作任务不够精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不够充分,资金分配额度不合理的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制定合理的项目绩效目标,逐年压缩经费支出,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号召,使财政预算资金效益最大化,并保证项目按照预算编制及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二)措施及办法。
建立健全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财政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大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通过具体分析项目的产出、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总结该项目的有效经验和存在问题,进一步形成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工作高效的运行机制,为今后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开展提供重要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殊宏 联系电话:0478-8898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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