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人事劳资、信息宣传、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党建、纪检和群团等工作。
二、会计核算科
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核算、保值和归还等工作。
三、资金运用科
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计划,记载和统计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贷款贴息等业务工作,草拟全市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四、资金归集科
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计划,记载和统计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草拟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五、信息科
承担公积金信息数据维护工作。
六、稽核审计科
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稽核、审计等工作。
七、旗县区分中心
分别为:临河区分中心、磴口县分中心、杭锦后旗分中心、五原县分中心、乌拉特前旗分中心、乌拉特中旗分中心、乌拉特后旗分中心,主要职责任务是:经中心授权,开展辖区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使用等相关工作。